5,460 萬套現 121 億的殘酷真相 封面圖

5,460 萬套現 121 億的殘酷真相

系列:小唐雜談 | 集:故事雜談 | 章:設計思考 | 發布:2026/04/11 | 瀏覽 61 次
作者:唐嘉鴻建築師/室內設計師

你是否也曾在職場上,因為堅持「照規矩來」而遭到長官施壓? 明明死命守住底線,最後卻只能眼睜睜看著荒謬的決策強行過關。 這種被權力無情輾壓的無力感,正是這起百億弊案裡最真實的血肉⋯

花 5,460 萬元,買到 121 億。

你真的沒看錯。一個建商,砸了五千多萬打通市長和議員,最後拿到的不法容積獎勵利益,經過三家鑑價公司精算,價值高達 121 億 545 萬 6,748 元。

投報率直接飆到 222 倍。

京華城案判決書上網公開了。老實說,看完最大的感覺不是生氣,是直冒冷汗。因為這案子最恐怖的地方,不在於哪個政客A了多少錢,在於我們的制度,居然被人用這麼低的成本、這麼粗暴的手法,從內部給撬開了。

來拆解一下這整件事的骨架。

京華城案其實有兩條主線:一條是「容積率大放送」,另一條是「行賄與收賄」。大家看新聞,焦點通常都放在「柯文哲收賄」這幾個字,畢竟太吸眼球了。說真的,如果你只死盯著錢看,絕對會錯過這個案子背後最要命的結構性崩壞。

所以,我們得從容積率這條線開始講。

京華城那塊地,搞了三十年的都市計畫變更,到了民國 107 年結論早就很死了:基準容積率就是 560%,原本寫著「保障 12 萬多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」的字眼也被刪了。

內政部駁回訴願,行政法院也判市府贏。在當時的訴願與行政訴訟脈絡下,基準容積率已回歸 560%,原本的 12 萬平方公尺也被認定只是一次性保障,用過就沒了。

沈慶京不甘心啊,他就是想把那 12 萬平方公尺搶回來。問題來了,京華城根本不是都更案,也沒被劃進都更地區,完全沒有資格申請都更容積獎勵。正常來說,這條路是死胡同。

偏偏他就是挖出了一條捷徑。

▋便宜到不可思議的通關費

109 年 2 月 20 日,柯文哲跟沈慶京在市長室密會了快一小時。一開完會,沈慶京的特助朱亞虎就傳了則訊息:「情況十分令老闆滿意。」

才過三個禮拜,柯文哲就在便當會上拍板: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。

再過兩個禮拜,沈慶京透過特助朱亞虎湊了 7 個人,其中多數是不知情的集團員工,每人拿威京集團的 30 萬現金,以「個人政治獻金」名義匯進民眾黨專戶,總共 210 萬。事後朱亞虎的簡訊是這樣寫的:「小沈十分小氣的捐了 210 萬,七人,依規定每人 30⋯⋯弄成 560 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。」

大家細想一下這段話。說老闆「小氣」,代表 210 萬對沈慶京來說根本是零錢;而「弄成 560」搭配這筆錢的時間點,讓人很難不往對價關係去聯想。法院也確實將這封簡訊列為認定賄賂的關鍵證據之一。

當然,210 萬只是塞牙縫。應曉薇那邊,沈慶京前後砸了 5,250 萬。有 600 萬走捐款名義,4,500 萬切成好幾張支票匯進不同的協會帳戶,後來又補了 150 萬。

買一個議員花 5,250 萬,買一個市長花 210 萬。總計 5,460 萬,換來 121 億。

如果你以為我想說的只是「政客好貪污」,那就太淺了。我真正想講的,是那些試圖踩煞車的公務員,是怎麼一個個被長官碾過去的。

▋那些被輾壓的防線

第一道防線:副秘書長李得全

公文跑到副秘書長李得全桌上時,他貼了一張黃色便利貼,大意是「容積獎勵應該照台北市的統一規定來」,白話文就是建議退回。然後呢?消息不知怎麼走漏了,市長室秘書打給局長秘書,再一路傳到負責的科長楊智盛耳裡:「吳順民(沈慶京的顧問)在樓下等,這是柯文哲要通過的案子。」楊智盛被派去「溝通」後,李得全最終妥協,在便利貼旁邊加了幾個條件放行。一張把關的便利貼,就這樣被撕下來了。

第二道防線:都委會幕僚小組

都委會開會前,幕僚小組會先做專業審查。當時幕僚的意見很鐵:你這又不是都更案,憑什麼用都更法規要獎勵?於法無據。應曉薇隨即出馬,把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叫到她的議員辦公室飆罵:「人家好好一個案子,妳幹嘛寫這些讓人家重來?」還狂索資、開協調會極限施壓。

劉秀玲倒是撐住了,報告裡白紙黑字點出京華城是「自己發明獎勵項目」,堅持依法行政。柯文哲怎麼回應?下令指定副市長彭振聲當這個案子的 PM(專案經理),叫他去「協助」業者過關。本來該嚴格把關的主管機關,瞬間變成幫建商跑腿的服務生。

第三道防線:都委會大會

去翻翻會議逐字稿就會發現,委員們根本不是笨蛋,他們反對得超級專業且用力。

曾光宗委員直言:「做不到的事憑什麼給獎勵?這邏輯要先對市民交代。」

黃台生委員更尖銳:「都委會有權限這樣突破法規嗎?」

法務局代表甚至當場打臉:「都委會的職掌不包含自己創設容積獎勵制度。」

大家都在守門。主席彭振聲呢?他老早在會前會就把「同意給獎勵」的決議寫好了。面對所有委員的質疑、幕僚的反對、法務局的警告,一概無視,以主席身分把決議強推過關。

三道防線,全線潰堤。

▋法院判決背後的譜

最後我們來看看法院是怎麼量刑的,這背後的邏輯很值得玩味。

應曉薇收賄罪判 14 年,單看收賄這條比柯文哲的 13 年還重,因為她拿的錢多太多了,而且違背職務一路運作了好幾年。不過柯文哲還另外背了民眾黨政治獻金的侵占和背信,數罪併罰合併執行 17 年,反而是全案最重的。沈慶京判 10 年,法院認證他是整個犯罪計畫的大老闆。都發局長黃景茂判 6 年半,因為他是圖利的核心打手。

副市長彭振聲判 2 年、緩刑。法院量刑時考量的是他坦承犯行、犯後態度良好。但判決書同時也寫了,他「利用自己擔任都委會主席的職權,罔顧專家學者明確反對意見,護航京華城公司」。坦白從寬是一回事,護航的事實擺在那裡,這個緩刑讀起來還是讓人五味雜陳。

最讓人無奈的是基層公務員邵琇珮,判 1 年 3 個月、緩刑。法院判決書裡寫了一句大實話:「恐若不順從上意,將有礙職涯發展。」

這張名單從上看到下,是個很殘酷的現實。最上面是花五千多萬搞定一切的沈慶京,最下面是怕得罪長官沒頭路的基層公務員。這兩人之間的落差,就是我們制度被撕裂的寬度。

▋抵抗過,但沒擋住

把所有的碎片拼湊起來,你會發現這不只是一個大家排排站分果果的貪腐案。每一道關卡,都有人想守住。每一道關卡,最後都被長官的權力給推平了。

而瓦解這整個市府防線的代價,僅僅只要 5,460 萬。

121 億除以 5,460 萬等於 222倍。這個數字,就是對現行都市計畫審議機制最無情的嘲諷。它告訴我們,只要市長點頭、議員施壓、局長配合、副市長硬幹,再專業的把關、再鐵的法律條文,全都可以繞過去。

曾光宗委員在開會時曾無奈地說:「上次我就提醒過,不要拿每次會議的結論,來當作下一次會議的理由。」他看到了,也提醒了,沒有用。

所以,這份判決書判的不只是柯文哲、應曉薇或沈慶京。它判的,是整個體制的脆弱。

而這個制度裡那些試圖守住底線的人,李得全的便利貼、劉秀玲的報告、曾光宗委員的質疑,全都留在了判決書裡。判決書的白紙黑字,是他們曾經抵抗過的證據。

抵抗了,卻沒能擋住。
這才是讀完這份判決書後,最讓人打從心底發寒的地方。
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金訴字第 51 號刑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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