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宅不是讓人住到老的
作者:唐嘉鴻建築師/室內設計師
社宅不是讓人住到老的!先破除這個最大的迷思,我們再來談後面的事
住宅法對社會住宅的定位很明確,就是專供出租,本來就不是讓你買下來當傳家寶、累積私人資產的。居住期限一般戶一期是3年,符合資格最多續租一次6年;優先戶最多則可以租到12年
對一般戶而言,社宅本來就是中繼站
當你剛上台北打拼、剛成家,收入還不穩定時,先給你個地方安頓。等你拼個3年、6年,站穩腳步了,就把這間房空出來,交給下一個需要進城打拼的人
釐清這個前提,我們再看最近吵很兇的話題:有人批評行政院把直接興辦社宅的目標,從13萬戶大幅縮水到3萬戶,認為這是大跳票
我想問,為什麼我們用蓋了幾萬戶,來當作居住正義退步或進步的KPI?
如果社宅是中繼站,第一個問題是,這個站要設在哪裡?
年輕人最需要落腳的地方是哪?是台北市中心、內科、南港、竹科周邊,這些工作機會擠破頭的地方。但這些地方寸土寸金,地最少、開發成本也最高
最需要社宅的地方沒地蓋,最好找地的地方大家又不需要
如果只是為了硬湊滿13萬戶的業績,把一堆社宅蓋在有地但根本沒什麼就業需求的地方,這真的叫居住正義嗎?還是只是為了把數字生出來交差?
更何況,別忘了我們現在面臨嚴重的少子化。今天蓋一棟社宅下去,不是只用個5年、10年,是要撐50年的
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要思考,20年、30年後,這塊地方還有這麼多年輕人需要這個中繼站嗎?如果未來人口持續減少、產業轉移、青年外流,今天為了兌現政治支票硬蓋的社宅,以後會不會變成一堆入住率超低、還要政府狂砸錢維修的公共負債?
說白了,台灣早就不是房子不夠的問題。我們同時有大量的空屋、賣不出去的新成屋,但核心都市的年輕人卻依然租不起、租不到
這叫住宅錯配。房子是有,但不在你上班的地方啊!嘉義空著100間房子,對每天在南港上班的人來說一點幫助也沒有
台灣房子越蓋越多,但你真正想住的地方還是貴到爆。這時候如果還只會喊,政府應該多蓋10萬戶,根本沒有抓到問題的核心
還有更嚴重的問題,憑什麼要拿全台灣納稅人的錢,在台北、新竹這些精華地段幫年輕人蓋中繼站?
原因很無奈:因為工作都在那、總部在那、高薪產業在那,公共資源也全砸在那裡。年輕人不是吃飽太閒非得擠台北的小套房,是被工作逼過去的
結果變成死循環:產業高度集中 → 年輕人只好往少數大都市擠 → 房價租金跟著飆 → 年輕人住不起 → 政府只好拿全國的稅金,在最貴的地方蓋社宅 → 讓更多人有辦法繼續留在那裡
這到底是在解決居住問題,還是在拿大家的錢去補貼產業發展嚴重失衡的後遺症?
更糟的是,這可能讓失衡加劇。當政府不斷幫核心都市降低居住成本,企業就更沒有誘因把工作機會分散到其他縣市,人口繼續往大城市塞,地方發展繼續萎縮。
最後變成產業越集中,就越需要蓋社宅;社宅蓋越多,產業就越能繼續集中。然後大家再回頭抱怨:為什麼台北的房子永遠不夠住?
我不是反對蓋社宅。被市場機制排除在外的弱勢,政府當然要出手接住;那些極度缺房、就業機會高度集中的地方,也的確有新建社宅的必要
這13萬戶原本到底打算蓋在哪裡?那邊20年後還有人要住嗎?附近明明有空屋,能不能用包租代管?能不能取得既有住宅?非得花幾十億重新蓋一棟全新的嗎?
還有最殘酷,一般戶6年期限到了,離開社宅後,他們能去哪?如果6年後,外面的房租一樣高得嚇人、就業市場一樣全擠在台北,中繼站到底把年輕人轉運到哪裡去了?
在少子化的時代,大聲批評為什麼少蓋了10萬戶?這只是吸引眼球的政治口號,別再用蓋房子,去掩飾無法解決的結構性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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